近日,湖北發改委發布多個文件批復黃梅太白湖風電場、應城有名店風電場和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應城高投能源應城有名店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應城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應城有名店風電場項目核準變更的請示》(應高能文〔2019〕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孝感市生態環境局的批復意見,為減少項目對周邊居民的影響,我委同意應城高投能源應城有名店風電場(項目代碼2018-420981-44-02-065496)由設計安裝44臺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32臺風力發電機組,建設規模由11萬千瓦調整為8萬千瓦,年設計上網電量變更為16146.4萬千瓦時。項目總投資調整為70159.19萬元,其中資本金14055.84萬元。
二、項目核準變更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是:《關于應城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應城有名店風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孝環函〔2019〕94號)等。
三、請應城高投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仍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應城高投能源應城有名店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389號)執行。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1日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湖北華電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鄂武新能源〔2019〕1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稿)的復評評估意見,為有效利用風能資源,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7-421182-44-02-132423)由設計安裝20臺單機容量30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20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規模由6萬千瓦變更為5萬千瓦,年設計上網電量變更為8975萬千瓦時。項目總投資調整為41832萬元,其中資本金12550萬元,占總投資的比例為30%。
二、項目核準變更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是:《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項目選址變更意見的函》等。
三、請湖北華電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仍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電武穴大金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539號)執行。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1日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黃梅太白湖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國家電投集團湖北綠動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變更國家電投黃梅太白湖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的請示》(國家電投湖北綠動函〔2019〕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電投黃梅太白湖風電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的復評評估意見,為有效利用風能資源,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7-421127-44-02-129803)由設計安裝23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17臺單機容量2650千瓦和2臺單機容量2800千瓦(其中一臺功率限制為275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規模仍為5.06萬千瓦,年設計上網電量變更為9427萬千瓦時。項目總投資調整為40684萬元,其中資本金8136.8萬元。
二、請國家電投集團湖北綠動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
三、其他事項仍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黃梅太白湖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507號)執行。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5日